Sunday, November 14, 2010

100篇

这是第一百篇文章。
写了这么少哦!以为很多。
慢慢的习惯写随笔,而非散文。
今天有朋友问我,为什么我不在这里骂我讨厌的人?
我回答不出来。
现在有答案了。因为不想污染这片土地。
这里,是干净的,舒服的,是我的世界。唯一,可以属于我的世界。没有人干预,没有人左右。
在这里,也不用做戏。就像演员回到家一样,可以做自己。
第100篇文章,是否该写一些特别的话语,而非没有意义的嚷嚷?
我也不知道。
只是想说说现在心里的话。
记得我写过的要做的100件事吗?现在50件都不到。
我是个没毅力的人。我回做到它们吗?我怀疑。
我很想看几部电影。不知道谁有?《教父》,《艋钾》...
我很想买书。已经很久没看书了。想要有蔡康永的书。还有,我知道温绅豪写了一本散文。好想拥有那本书。它看起来是我的茶。帅气,又爱文字。
要回家了。没有特别高兴。因为我得打工。
这年头,钱可真不够用啊!
我不是个见钱眼开的妞儿。只是个向现实低头的社会中产阶级分子。人生还没过半,但是心态明显是老态神谈的。我外表是日出,心里是夕阳。你说哪种景色较美?
但是若一直得这么为生活劳心捞肺的,就宁愿它在一半时给断了。图个轰轰烈烈的在巅峰时期下台,让人们永远记住我的美好。人家说女娃比男孩要幸福得多。不用很会挣钱。找个会挣钱的老公就行。我肯定说这话的人是个打乡下来的土刨子。
我说啊,这年头,男生不见得会比女孩赚得多。花钱可能还会有过之而不及。看看他们一双球鞋,一个ps2,...那股花钱的劲儿就像是玩“面子书”那破玩意儿一样:停不了呗!
我自认是个受过教育的新生代。所以,以后的生活品质应该会比我爷儿那年代进步个一两步左右。不能满汉全席,还可以有个大鱼大肉。这是我的生活啊。再说了,我家没男娃儿。我是长女。养家活口的事就靠我。我不会怨。因为想想啊!我是幸福的。年代久远一些,那些苦命的姑娘得上山挑水,出门打猎,针织女红。哎哟里得喂!真要命!我的命好。我承认。从小没受过什么苦。这里套句老话:苦过的孩子,离成功只有几步。所以,我和成功是相隔天涯海角。得认命。
哈哈。口气像个老北京。因为刚看完小沈阳和周立波的视频。小沈阳是东北人;周是上海人。
我喜欢上海话,觉得它们很有意思。那天我也去学学。谁会啊?
知道他们是谁吗?是艺术演员。可厉害了。那会儿,是火红的跟什么似的。观众都是几亿算得。
小沈阳的名言:走别人的路,让人家无路可走;说别人的话,让人家无话可说;穿别人的鞋,让他找鞋去吧!
那天看我也能创造出这点惊人的标语,吓吓别人。
晚了。困了。却不累。想在这里呆久一点,眼睛说不。什么时候开始,它取代了我的脑袋,当起主人来了。晚安。我的乐园。我的净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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